我在现场把辐射抗扰度全频段给测了,国内第一次进行这个测试的案例,所以无例可循,在此和大家讨论合理性。
理论上,关于均匀域的要求是能够解释清楚的,问题在于这个测试覆盖了工科医的基波频率和无线通讯频段,与无线电管理条例冲突,是不能允许的,
但实际上发射功率并不大,3v/m的场强等于130dBuV而已,按自由空间距离衰减100m外就在标准限值以下,况且我司场地建筑墙壁和封顶均为金属板结构,衰减非常大,未对周围电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我的问题是:
1,是否可以说,如果我证明我的辐射干扰信号对自己所在的建筑物之外的电磁环境没有影响,我就可以进行测试?
2,无线电管理只是规定不允许干扰到无线通讯频率,而不是说任何情况下不允许使用发射机发射无线频率内的信号?
3,或者说,我发射了这个频段的信号,但是在建筑物外能够满足GB无线发射限值要求就是允许的?
总之一句:能不能这样干?会不会有无线电管理的官员跑过来罚钱? |